無人機、遙感成為監察利器 構建智慧執法天網
圖為南京市監察執法工作人員正在用便攜式設備進行現場執法。 褚方樵攝
中國環境報記者張黎
全國有6.8萬名環境監察執法人員,有環保專業背景的占20%,平均每個單位僅有20人,面對轄區內日益增多的排污企業,如何做到有效監管?
“除體制保障之外,要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執法效率、規范執法程序、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做到人員全覆蓋、業務全覆蓋”。在日前召開的“新常態下的智慧化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與應用研討會”上,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如是說。
曹立平也進一步指出,科技手段是環境監察執法中的重要一環。在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中明確提出,2017年底前,80%以上的環境監察機構要配備運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移動執法信息化仍是當前要加強的首要工作,要不斷提升執法裝備,從數量和質量上加大執法效力,加強處罰力度,嚴格遏制惡意排污行為。”
智慧化的環境監察建設與應用的現狀如何,推動環境監察執法全覆蓋還需哪些技術手段支撐?在研討會,來自環境監察局以及各地環境監察部門的環保工作人員各抒己見,展開觀點的交鋒與討論。
1 陽光執法、網格化管理如何發揮作用?
通過信息公開、暢通環境信訪舉報渠道等推進陽光執法,網格化監管使監察責任更加明確
新常態下的環境監管工作對環保部門來說既是挑戰,又是機遇。此次研討會上,不少基層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坦言,“形勢變化之快,壓力之大,前所未有。”
新環保法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功能,明確污染防治的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彰顯了政府對于環境保護與執法工作的重視。
2014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也印發了《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通知》以務實創新的精神,在許多方面對當前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中的問題做出了規范和界定。如《通知》提出,要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強化信息化和科技手段的運用等。《通知》的印發為增強基層監管執法力量、提升基層監察執法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覆蓋”、“零容忍”、“陽光執法”,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在解讀《通知》時,強調了這樣3個關鍵詞。這3個關鍵詞恰好是這個文件的前3部分,體現了當前環境違法行為高發頻發態勢下,環境監察的現實任務。
壓力亦是動力,此次研討會上,針對“陽光執法”,不少地方進行了經驗的交流與分享。內蒙古環境監察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從某種程度上說,“陽光執法”其實就是信息公開。內蒙古的做法是通過發放監督卡、暢通環境信訪舉報渠道、開通公眾微信等一站式服務,打造一體化的溝通渠道。通過規范的監管程序,建立智能化的執法、裁量、處罰系統,進一步推進“陽光執法”。
談及信息公開,也有地方表示疑慮,誰來監督企業的信息公開?責任如何追究?對此曹立平給出了回答,企業信息公開應由執法監管部門監督負責。
除此之外,研討會也討論了如何利用“網格化”推動環境監察執法全覆蓋,對網格化管理新模式進行可行性研討。遼寧省環境監察局局長趙恒心表示,網格化監管模式,使監察責任更加明確,相關信息互聯互通。
2 如何利用移動執法創新監察工作?
移動執法實現了執法過程隨時記錄,全過程可追溯,大大改善了環境監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流程
信息化和科技手段如何豐富創新環境監察工作?移動執法無疑是個突破口。
針對傳統的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人工操作模式能效不高、流程規范性不強、過程監督不到位等情況,近年來,各地紛紛建設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2014年以來,北京、天津、遼寧等地的環境監察移動執法項目順利完成驗收,通過環境行政執法部門引入移動信息化手段,提高了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進一步完善科學規范、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環保行政權力運行機制。
這些監察移動執法項目的承建方、中科宇圖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智慧化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的構建,率先使用了移動執法的系列化裝備,通過環保物聯網技術的集成應用,構建空地一體化的環境監察移動執法技術體系,大大改善了環境監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流程。”
“以往查處了違法企業后,有時剛回辦公室,說情的電話就響了。”有地方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坦言,如果證據不固化,可能存在違規操作的空間。但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實現了執法過程和證據固化留痕,從現場監察到處理處罰、結案歸檔全過程均網上辦理,提交之后無法隨意修改。這樣有效縮小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空間,同時也防止違法企業說情等外部干擾。
盡管移動執法系統早已不是新鮮事物,但在此次研討會上,也有地方的環境監察負責人表示,各地環境執法信息化水平不均,省市縣三級互通互聯的網絡尚未完全搭建,環境監管信息化建設還需得到重視并加大投入。
3 無人機及遙感技術能否做到有效監管?
無人機、環境衛星遙感系統配合地面的傳統監測,有助于實現天地一體化全方位監管
隨著科技的推進,無人機早已不只是拍風景的設備,它已經成為環保執法的好幫手。
早在2013年,環保部門就開始使用無人機航拍這一新手段進行環境監察執法,主要對鋼鐵、焦化、電力等重點企業排污、脫硫設施運行等情況進行直接檢查。
無人機有效地彌補了人力在環境監察工作中的不足,它不但可以進行高空俯視,還可以對執法人員不方便查看、視野范圍無法觸及的地方進行全面近距離的觀察。有監察大隊執法人員這樣形容:“一覽無余、全方位、快速、高效的無人機是環保監察的利器,是強大的左右臂。”
但無人機的使用也遇到了問題,天津市環境監察總隊副隊長王建軍就表示,他們最近在調研無人機執法,發現使用中無人機只有圖像采集,持重、續航不夠,且飛行時間短,存在空中管制等問題。他們也希望未來能有第三方提供無人機執法監察的服務。
江西省環境監察局局長方紅亞則建議,無人機的使用要分情況,目前無人機可以嘗試用于應急。而對于常規的執法,還需要研究相關法律。目前利用無人機執法地位比較弱,但不失為一種輔助手段。
記者也了解到,目前環境保護部將嘗試使用無人機搭載更豐富、更先進的遙感儀器,服務于環境執法。與此同時,充分利用環境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實現天地一體化全方位監管。
4 大數據怎樣與環境監察互動結合?
大數據可將更多的民間環境信息、大量“漏網”的污染企業逐步納入監測體系,助力環境監察執法
大數據技術在環境監察執法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相關領域專家表示,“線上數據+線下執法”的模式得到認可,在推動環境改善驅動因素由單一政府向全社會延伸過程中,環境相關信息及數據的價值將逐步顯現。
會上,各地針對大數據的范疇進行了討論,黑河市環境監察局副局長陳廣華提出疑問,大數據能否把省市縣的執法數據和其他業務數據有效結合,形成數據共享。中科宇圖研究院院長劉銳強調說,大數據的概念不應局限于環保執法數據,還包括基礎數據、地圖數據、公眾數據等,只有整合所有數據,這些數據才具備生命力,才能真正發揮價值。
談到大數據的應用,黑龍江建立了數據中心,實現了移動執法與數據中心的無縫對接。在污染源生命周期中,每一類數據都可以進行搜集分析,并形成基于污染源管理的數據資源分布可視圖。通過數據化、圖像化展現,有效加強污染源監管能力。
天津從數據的動態性、有效性挖掘數據的價值,提出建立全程信息化綜合數據庫健全數據審核和更新日志記錄機制。據天津環境監察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通過對企業數據對接建設,用績效考核制度保障數據更新。
環境大數據將為環境監察執法提供更多應用的可能。曾有業內專家指出,大數據技術的迅猛發展,會將大量“漏網”的污染企業逐步納入監測體系,并進行全面監控,環保物聯網覆蓋范圍有望顯著擴大。得益于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通過微信、微博等移動客戶端涌現的民間環境信息將進一步豐富傳統的環境數據。與此同時,數據打假及信息公開可以為后續執法提供更強大的支撐。
同時,大數據還將刺激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的機構以及執法人員比例的大幅增長,從而實現公眾、企業、執法單位從線上到線下的有效互動,形成人人參與的環保大環境。
在研討會上,不少地方環境監察負責人也表示,數據的整合要從頂層開始建設,只有完善頂層設計,將數據共享互連,才能為環境監察執法提供更廣闊的應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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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加快移動執法建設
2017年將全面配備移動執法終端
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辦發〔2014〕56號文件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快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建設,2017年年底前各級環境監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
《通知》提出,完善環境監管執法體制機制,按照“定區域、定職責、定人員、定任務、定考核”的要求,將本行政區域劃分為若干環境監管網格,逐一明確領導責任人和監管責任人,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單位、到崗位。2015年年底前,各市政府將監管網格劃分方案報省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同時,《通知》規定,在縣域范圍內按區域派駐監管執法機構,完善縣鄉兩級環保執法體系,在具備條件的工業集聚區配備必要的環境監管人員。積極支持環保部門推進環境監察、監測、環評、應急標準化建設,配備調查取證等監管執法裝備,保障基層環境監察執法用車。
加快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建設,2017年年底前各級環境監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進一步強化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暗管探測儀等新技術監控手段的運用。各級財政部門要健全環境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環境監管執法經費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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