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斗衛星導航車載運營行業五大事件
一、5號令貫徹落實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4年第5號令,以下簡稱《辦法》)于2014年1月28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重型載貨汽車或半掛牽引車要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擁有50輛及以上重型載貨汽車或者半掛牽引車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于2015年12月31日前,要具備通過符合性審查的監控平臺并有效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各地規定的期限早于2015年12月31日的,按照當地規定期限執行。旅游客車、包車客車、三類及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要在出廠前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自2015年1月1日起,沒有在出廠前安裝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截至目前:湖北、湖南、貴州、山西、江西、黑龍江、河南、海南、安徽、四川、河北、河南、遼寧、吉林、廣西、浙江、北京、上海、天津等20余省市都已公布備案名單。
二、2014北斗衛星導航產業重大應用示范發展專項的申報和批復
2014年6月,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發文的《關于組織開展北斗衛星導航產業重大應用示范發展專項的通知》,通知透露我國到2016年實現北斗衛星導航及其兼容產品應用總量突破3000萬臺套,重要領域智能化應用水平顯著提升,大眾消費市場初具規模。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衛星定位技術取證規范》正式實施
2014年10月24日,經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準,行業標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衛星定位技術取證規范》(GA/T1201-2014)于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適用于違反規定時間行駛、違反規定線路行駛、疲勞駕駛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取證,取證可通過車載衛星定位終端提取行駛記錄數據,也可與監控平臺信息共享。
四、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標準首次獲得國際組織的系統認可
2014年在11月17日至21日的會議上,聯合國負責制定國際海運標準的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正式將中國的北斗系統納入全球無線電導航系統。這意味著繼美國的GPS和俄羅斯的GLONASS后,中國的導航系統已成為第三個被聯合國認可的海上衛星導航系統。專門研究中國太空項目和信息戰爭的加州大學專家凱文·波爾彼得表示,這是"承認北斗系統能在其覆蓋范圍內提供足夠精確的定位信息"。北斗系統擁有的政府的鼎力支持。國家發改委制定了北斗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國政府并未滿足于該系統僅在國內應用,還計劃在2020年前發射35顆靜止和非靜止軌道衛星,以實現覆蓋全球的目標。為在其他亞洲國家推廣使用北斗,中國一直在免費提供服務。目前,美國的GPS擁有中國95%的導航市場。到2020年,"中國的衛星導航產品和服務市場規模有望達到4000億元人民幣",中國希望北斗占據70%至80%的市場份額。
五、中國位置服務聯盟成立
2014年11月,擁有近千家中小運營商用戶、接入了超過100萬臺監控數據終端的Exlive平臺,發起成立中國位置服務聯盟,用以解決運營商異地維護的行業難題,目前已有超過200家中小運營商加入。于雷表示,聯盟歡迎更多的中小運營商加入,實現充分競爭,完善服務,下一步聯盟還將制定完備的結算和競爭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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