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巨額圖紙測繪卡住辦證百姓
3月22日,湖南日報《輿情》版以《新政策出臺,相關便民措施盼跟上》為題,反映不動產登記“新政”實施后,二手房轉移登記出現新問題。披露了新寧縣一市民購買一套二手房,進行不動產登記時被一筆巨額圖紙測繪費卡住,無法順利辦證。報道刊登后,省國土資源廳領導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調查組進行核實,并督促整改。
報道重點寫了“巨額圖紙測繪卡住辦證百姓”:當事人蔡某和陳某在新寧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二手房轉移登記時,被要求提供房產測繪報告等資料,該資料保管在縣房產局,而在縣房產局測繪中心調取資料時,又因其房屋測繪圖紙不合要求,需要對整棟樓進行重測,所需費用2萬余元要辦證人承擔。
經調查組調查核實,引發上述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以往測繪圖件不規范。2010年以前,該縣房產局測繪中心未嚴格按標準規范出具房屋分層分戶圖,與不動產登記的要求有差距;二是資料移交不到位。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資料應隨職能調整移交至新的登記機構,但該縣原房屋登記紙質資料尚未移交至國土資源局,導致當事人要來回查詢資料。
對報道反映的問題,新寧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了高度重視。新寧縣人民政府迅速響應,縣房產局房產測繪中心安排專項經費限時完成房屋所在樓棟的實測,并按標準僅收取了當事人36元的圖紙成果利用費。
3月23日,省國土資源廳與邵陽市國土資源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實地核實情況,并現場督促整改,明確此類問題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對原來已有合格測量成果的不動產登記,應當繼續沿用原有成果,不得要求申請人重新測量。如因測量規范及數據入庫等需要進行補測或補錄的,由登記機構自行解決,所需經費由政府統籌安排,不得增加人民群眾負擔。按照調查組的要求,新寧縣人民政府立即著手整改落實,并決定以此為契機,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存在的問題的清理排查,抓好登記資料移交,優化業務流程和窗口設置,規范測繪服務市場和收費行為,進一步改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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