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論壇發表深圳共識
中國科技網·科技日報深圳8月22日電(記者劉傳書)“第269場中國工程科技論壇暨第十二屆中國工程管理(智慧城市)論壇”8月21日至22日在深圳召開,來自全球學界、業界和政界的專家、學者和管理人,圍繞“智慧城市建設與工程管理”主題,進行了廣泛分享和深入討論,并形成了共識:
一、智慧城市建設亟待上升到戰略高度。智慧城市是智慧社會的城市載體,代表了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展示了城市未來的基本形態,是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創新發展的新動力,將成為國家和區域間競爭的制高點。需要進一步秉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提高認識、凝聚共識,將其上升到長遠可持續發展戰略及預防事故、保障生命安全戰略,從政策法規、體制機制、產業、技術等改革創新共同發力,政府與社會各界聯手推動,形成全社會參與的氛圍和態勢。
二、智慧城市建設必須全面統籌協調合作。智慧城市建設是系統工程,需要高度的統籌協調與合作。應當建立權威的領導機構和統一的協調機制,堅決消除一切阻礙信息共享和透明的體制機制因素,堅決破除公共信息資源部門化、私有化的土壤,堅決改變多頭建設、部門割據的無序局面,構建全國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和各界聯動的合作機制,實現城市功能、資源等的合理匹配。
三、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建立科學決策機制。智慧城市建設是創新工程,其總體規劃、頂層設計、工程路線和技術方案直接關系到建設的成效。應當建立科學論證與行政審批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強化專家評審的實質性和責任性,賦予科技更多的話語權。
四、智慧城市建設必須做好信息工程文章。智慧城市建設是信息工程,加速推動信息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加強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拓展城市信息服務通道是大勢所趨。要挖掘數字背后的規律,強化數字整合的頂層設計。同時,鑒于信息系統具有成長性和不斷完善性,信息通訊技術的更新迭代具有顛覆性,智慧城市建設工程的立項和管理應形成區別于其它建設工程的創新方法。
五、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優化標準梯度實施。智慧城市建設是全面的城市升級改造工程,應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場的角色分工,深入構筑“政府+企業”商業模式,重新構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規范與標準,根據城市發展水平和實際需求,逐步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的數字化和智能化升級改造,梯度實施應用工程。
六、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加強立法確保安全。智慧城市建設是安全工程,要實現安全可控,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刻不容緩。要科學界定政府和社會運轉過程中主動采集和自動沉淀數據的權利屬性,界定數據應用的合法合規性,保證數據的依法有序公開和共享。要保障網絡安全,保護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打擊網絡犯罪和數據違法使用,保護數字環境下的集體和個體權利。
七、智慧城市建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衡量智慧城市建設品質與效益,除了一系列技術性指標外,最終衡量標準是市民的幸福指數提高程度,是市民在安居樂業、衣、食、住、行、健康、安全、教育、養老、辦事等方方面面獲得感的提高程度。
智慧城市是以人為本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基于現代信息通訊技術開發利用第二空間,推進城市管理治理能力提升,解決城市可持續發展問題的關鍵選擇,是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的重要路徑,也是推動質量、效率、動力三大變革的重要手段。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雖然整體處于起步階段,但總體需求旺盛,制度優勢明顯,發展態勢蓬勃,深圳等城市在新型智慧城市、數字政府建設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起到了示范引領作用。我們相信,在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下,未來智慧城市建設將會步入發展的“快車道”,必將實現萬物感知、萬物互聯、萬物智能,更好地破解城市發展中的各種問題,提升城市治理的現代化水平,為智慧社會建設和世界城市轉型發展貢獻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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