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測繪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審議
據西安新聞網報道(記者劉雪妮 朱雪嬌)為加強測繪管理,維護地理信息安全,5月29日,《陜西省測繪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楊宏山介紹,目前,全省有測繪資質單位630余家,產業服務產值保持每年20%的增長速度。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測繪技術不斷革新,測繪地理信息領域發生了巨大變化,對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尤其是2017年,新修訂的《測繪法》增加了許多新內容,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修訂草案嚴格貫徹上位法精神,同時結合“放管服”改革精神,將上位法中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通過修訂予以落實。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應用方面,按照《測繪法》的規定,明確省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提供公共服務,并對衛星導航基準站建設實行備案管理;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有關單位應當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建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檔案,并對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為了與《測繪法》保持一致,修訂草案規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地圖、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等測繪成果,做好遙感監測、導航定位等應急測繪保障工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地理國情監測,并嚴格管理、規范使用地理國情監測成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保護生態環境、防災減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需要使用地理國情監測成果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提供。
為進一步推進測繪成果應用,促進地理信息共享,修訂草案規定,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及相關數據庫應當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引導和支持企業提供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地理信息廣泛應用;通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實現地理信息數據開放共享。
為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修訂草案對照《測繪法》的條款,修改了相關內容,將丙級、丁級測繪資質行政審批通過委托下放至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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