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紅河建設項目合伙人資格預審【二次】公告
2015-04-22 21:55:32 來源:
智慧紅河建設項目已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專題會議批準,采用PPP模式投資合作建設。本項目的授權主體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實施機構(采購人)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選擇社會資本供應商。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社會資本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智慧紅河建設項目合伙人
2.項目地點:云南省蒙自市
3.計劃工期:項目總工期365天。
4.建設規模:智慧紅河一期建設項目有平臺技術架構、云計算平臺和大數據中心、硬件和機房、平臺信息系統安全策略、地理信息系統平臺、多語種支撐平臺、智慧旅游云平臺、智慧衛生云平臺、智慧教育云平臺、智慧能源云平臺。
5.招標范圍:智慧紅河一期建設項目的投資方案、建設方案、運營方案編制,并承擔一期建設項目全部內容設計、建設(建設管理)、運營和維護。
6.特許經營權年限:20~30年。
二.采購需求
為實現本項目的投資建設,決定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簡稱PPP)模式合作建設本項目,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本項目合作伙伴,由合作伙伴在市場運營部分出資組建項目公司,并由項目公司承擔整個智慧紅河項目的設計、建設和運營, 建成后由紅河州人民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項目公司負責運營和維護并通過市場運營業務取得合理利潤。采購人執行合作事務,承擔公共服務部分的出資。
三.標包
本項目共分1個標包。
四.申請人資格要求
1. 在國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法人;
2.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3. 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人民幣,有較強的投融資能力(申請人、聯合體成員或戰略合作伙伴有近三年內融資建設智慧城市項目情況,金融企業、民間資本合作合同、協議等);
4. 提供近三年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審計報告(申請人為:201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2年的財務狀況表; 201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1年的財務狀況表; 201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5. 申請人具備工程咨詢電子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咨詢通信信息甲級資質證書、或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壹級資質證書;
6. 項目總負責人具有10(含10年)年以上從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經驗,并具有國家工信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高級項目經理證書(證書可在工信部網站查詢),并提供該人員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7. 提供信息安全能力證明(國家頒發的資質證明或生產廠家提供的支持證明);
8. 提供多語種技術能力證明(生產廠家提供的支持證明);
9. 提供最近連續三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完稅證明;
10.提供由主管部門(如:工商、稅務、勞動、人事、質監、建設、信息化等部門)出具的在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
11.提供近3年檢察院的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函(原件)。
五.本次資格審查是否接受聯合體
本次資格預審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六.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量制,限定合格數量為 7家,限定方法和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七.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1. 本項目申請報名及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時間,下同)。
2. 資格預審文件售價600元/套,售后不退。郵購資格預審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100元。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一日內寄送,郵購風險由申請人承擔。
3. 申請人請于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派被授權人,到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蒙自市護國路1號紅建佳苑商網13號)報名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4. 申請人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向檢察院查詢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如授權),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
營業執照副本、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項目負責人相關證書(如注冊資格證、職稱證及身份證),以上資料為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下載地址:
如申請人為聯合體,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的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
八.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評審時間、地點:
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為2015年5月15日8:30~10:00。
2.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地點為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紅河工業園區八號路紅河州政務服務大樓3樓)。
3. 評審時間:2015年5月15日10:00;評審地點: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紅河工業園區八號路紅河州政務服務大樓3樓)。
4.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www.yngp.com)、紅河州財政局網站(www.hhcz.hh.gov.cn)、紅河州公共資源信息網(www.hhzy.net)上發布。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招標代理機構:紅河州建設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招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有祥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紅河州行政中心州政府 地 址:蒙自市護國路1號
大樓A區4樓
郵 編:661100 郵 編:661100
聯 系 人:陳韻彬 聯 系 人:郭常興
電 話:0873-3732091 電 話:0873-3738448、3033447
傳 真:0873-3733570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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