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潭頭大橋及接線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正文內容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62417120387-C)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杭縣潭頭大橋及接線工程項目已由上杭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杭發改審〔2017〕29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上杭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上杭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上杭縣潭頭大橋及接線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重新招標)。
2.2建設地點:龍巖市上杭縣城區東門;
2.3建設規模:
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為42000萬元,分兩期實施;其中一期工程總投資20700萬元,二期工程總投資21300萬元。
一期工程:潭頭大橋及接線,路橋總長約470米,其中橋梁長約360米,寬約32米,采用獨塔單索面疊合梁斜拉結構,建安工程造價約15200萬元;
二期工程:江濱路長約730米,寬為24米,立新路長約500米,寬為16米,配套建設景觀綠化、雨污分流、綜合管線工程等附屬工程,建安工程造價約10600萬元。
2.4計劃工期:一期工程計劃工期為:540日歷天。二期工程工期待定。
2.5招標范圍:上杭縣潭頭大橋及接線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含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預算、采購、施工等,具體內容如下:
①設計工作包括:
上杭潭頭大橋及接線項目(含一期、二期工程)的地質勘察、水下地形測繪、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包括且不限于基礎、基坑支護、橋梁、道路、給排水、電氣、防雷、標識標牌、交通標線、夜景照明及綠化景觀等專業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及后續設計服務。成果需經行政主管部門或有權機構審查,其中,勘察成果須通過招標人委托第三方審查機構進行審查,初步設計(含概算)須通過招標人進行初步設計(含概算)審查,施工圖須通過招 標人委托第三方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審查,工程量清單控制價預算由中標人編制后須通過上杭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
②施工范圍包括: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圖紙所載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裝。
③采購范圍包括:與建筑工程相關(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
④ 中標人必須負責與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應商的聯系、配合、服務、協調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條件、相關設施、安全管理及統籌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資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質監部門竣工備案驗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方式
3.1資質條件: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橋梁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暫停投標資格、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員沒有處于違法和違規的從業限制情形。
3.3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的資格要求:
3.3.1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應具備不低于一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取得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具備有效的道路(或路橋)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3.3.2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或有效的橋梁(或路橋)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3.3.3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負責人應具備不低于一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取得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并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4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除上述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外,項目管理機構還應配備以下人員:
1)、設計人員共5人,具體要求如下:
①橋梁設計專業1人,資格:橋梁或路橋設計師,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②道路設計專業1人,資格:道路或路橋設計師,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③給排水設計專業1人,資格: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④電氣設計專業1人,資格:具有相應專業的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書,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⑤注冊造價工程師1人,資格:具備注冊造價師執業資格。
2)、其他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由中標人在中標后按“閩建建〔2013〕43號文”的規定配備并報建設單位。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自愿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應由不多于兩個成員方組成,應由不低于一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成員為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必須由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派出。項目部管理人員不得兼任。
3.5根據閩建筑〔2015〕35號文《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閩建辦筑〔2015〕13號《關于規范省外入閩建筑企業信息登記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業企業在福建省開展工程建設活動,實行信息登記,福建省省外建筑業企業須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www.fjjs.gov.cn)”→“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平臺的相應信息系統”→“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信息登記系統”中的查詢網頁(須加蓋投標人公章),查詢網頁至少須包含“企業基本情況”網頁。
3.6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報送資格審查資料,其他資格審查條件詳見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下同),到潭頭大橋項目部(上杭縣北環路348號原司法局2樓)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無須提交任何材料。
4.2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含項目用地規劃紅線圖、勘測定界圖、電子版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7月19日9時30分,地點為上杭縣公共資源配置中心(地址:上杭縣李家坪行政服務中心4樓)。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執身份證原件、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購買招標文件票據原件到場參加開標會議;擬派出項目經理應持注冊執業證書原件(或高級工程師職稱證原件)以及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書復印件參加開標會。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將于遞交截止時間前45分鐘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6.投標保證金
6.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捌拾萬元;
6.2投標保證金的繳交方式:(1)應從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所在地銀行的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一日16時之前,匯達招標公告中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2)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為福建省龍頭企業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年度保證金繳存金額應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3)允許由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采用銀行保函或擔保保函或投標保證保險或龍巖市工程建設項目年度保證金的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投標保證金擔保保函、投標保證保險(憑證)格式見投標人須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6.3投標保證金繳交的時間:①采用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一日16時之前提交②其余方式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
7.本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上杭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縣北環路436號
電話: 0597-3096828, 郵編:364200
聯系人:溫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洪山園路68號招標大廈A座509室,郵編:350001;
電話:0591-38872249;
聯系人: 林先生。
投標保證金匯入賬戶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上杭支行
開戶名稱:上杭縣公共資源配置中心
帳 號:1750 1010 0100 0431 92
(投標人需在投標保證金匯款憑證上注明:“062417120387-C投標保證金”,如因投標人匯款憑證未注明項目招標編號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監督部門:上杭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電話:0597-38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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