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豫能熱電2X660MW燃煤供熱機組再生水管線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招標公告
鄭州豫能熱電2X660MW燃煤供熱機組再生水管線工程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該項目經鄭州市中原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以豫鄭中原城建[2016]19474號文批準備案完成,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模式組織實施。項目招標人為鄭州市新泓再生水資源開發利用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前來報名。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豫能熱電2X660MW燃煤供熱機組再生水管線工程。
項目編號:TC170P450
2.2建設地點:從鄭州新力電力有限公司現廠址(秦嶺路與棉紡路交叉口)北部規劃泵站至新廠址滎陽市賈峪鎮魯莊村。
2.3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約為18451.94萬元,敷設DN800再生水管道18公里以及配套設施的建設等,設計輸水規模為5.81萬噸/天,且可滿足6.5萬噸/天供水規模。
2.4招標范圍:
該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模式組織實施,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須對鄭州豫能熱電2X660MW燃煤供熱機組再生水管線工程(除穿越南水北調段及鐵路的防護工程外)勘察、設計、施工、管道及閥門等的采購、試運行等工作全面負責。確保整個項目的設計方案合理,投資可控,安全、質量、工期等目標順利實現,最終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
工作內容有:勘察(含初勘、詳勘及必要的測繪)、設計(含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施工(土建和安裝工程)、管道、設備及閥門等的采購與材料供應以及項目的聯動調試及試運行服務、性能測試及保證、驗收、現場協調等,涵蓋再生水管線工程項目全部相關建設內容。
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勘察:根據總平面布置圖提出勘察方案,編制詳細可靠的地質勘察報告(含初勘、詳勘及必要的測繪成果)。
2、設計:根據可研報告、地質勘察報告、環評報告編制設計方案及整個工程項目的詳細設計、施工圖及竣工圖;相關設計資料收集、協調工作,設計評審及現場設計代表服務等。
3、材料:本工程所有管道、閥門及配套材料的采購、運輸(含場內運輸)、裝卸、保管等。
4、土建、安裝、調試:所有土建工程及管線施工;負責整個再生水管線工程系統的調試及安全穩定試運行,滿足項目驗收條件。
5、工程協調與服務:協調承包人內部相關關系;負責配合完成開工相關手續及竣工相關驗收手續的辦理;負責生產移交及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等。
2.5計劃工期:210天
2.6質量要求:合格
2.7合同估算價:12861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即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上述相應要求以上的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若為聯合體投標)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一項合同額大于1.0億元的市政工程總承包(EPC)項目業績。
4)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證,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任職。
2)設計負責人:必須具有高級工程師、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證。
3)施工負責人: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4)勘察負責人:具有注冊巖土工程師證書。
5)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人員要求:各專業配備人員充足,且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格。
6)前四項相關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證明,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證明(以單位出具證明為準,須加蓋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投標報名時所報前四項人員未經招標人同意在資格審查(如有)、投標期間及項目實施全過程不得進行更換,否則視為放棄投標及中標資格。
3.4財務要求:
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近三年的財務狀況良好,提供經會計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報表。
3.5信譽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應具有良好的經營狀況和財務資信狀況,并確保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或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須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2)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提供公司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調查證明(查詢對象包括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投標人所報的項目經理、勘察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授權委托人)。
3)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近三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無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合同爭議糾紛引起的訴訟、仲裁(或雖有但無敗訴的相關證明材料)違法行為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且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形等。(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須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或蓋章)。
4)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應提供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詢企業信用記錄的查詢頁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次招標活動。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輸水管道主體工程施工時,若聯合體牽頭人具有施工資質,則需獨立完成施工任務;若聯合體牽頭人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則由聯合體成員一方單獨完成。
2)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格式見本招標公告附件。
3)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人,請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下同),在鄭州市中原區五龍口南路五龍口污水處理廠西北角辦公樓207室報名。
4.2報名須持:
1)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必須為牽頭單位人員)身份證(查驗原件)和有關證明(近一年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
2)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5)組成聯合體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
6)擬選派項目經理的注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證、施工負責人的注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設計負責人的高級工程師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資格證;勘察負責人的注冊巖土工程師證書。以上所有人員的身份證及由當地社保部門出具近一年的社保繳費證明(證明是本單位員工),無在建工程證明(以本單位出具證明為準,須加蓋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
7)滿足要求的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
8)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的自行承諾;
9)投標人具有單位住所地檢查機關出具的有效的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勘察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及授權委托人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10)企業近三年經審計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表(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年份要求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11)針對3.5條款要求的承諾及“信用中國”網站的相關信息查詢頁;
12)信譽要求中投標人所需的承諾。
注:以上資料報名時(除第(2)、(3)、(4)項外)均需審驗原件,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網站查詢頁并加蓋單位公章,所有資料留復印件二套存檔(復印件須按上述順序采用非活頁夾方式裝訂成冊并逐頁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備監督部門核查。
5.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接招標人通知起5日內,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鄭州市中原區五龍口南路五龍口污水處理廠西北角辦公樓207室持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押金 1000 元,在完好退回文本時,押金無息退還;若資格預審,資審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詳見資審文件/招標文件,地點為鄭州市淮河西路35號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三樓。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鄭州市新泓再生水資源開發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惠濟區長虹路3號
聯系人:劉 工
電 話: 0371-53360207
招標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聯系人: 熊 磊
電 話:010-62108020
傳 真:010-6211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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