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國土資源局四個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息縣國土資源局四個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四個項目是指息縣彭店鄉大謝樓村等十一個村土地整治項目、息縣臨河鄉張寨村等十五個村土地整治項目、息縣2017年第一批補充耕地儲備項目及息縣張陶鄉等鄉鎮土地復墾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息縣國土資源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息縣國土資源局四個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
2.2招標編號:息財公開招標【2017】 0616 號
2.3建設地點:息縣境內
2.4建設規模:息縣彭店鄉大謝樓村等十一個村土地整治項目約6170.89公頃;息縣臨河鄉張寨村等十五個村土地整治項目約6206.28公頃;息縣2017年第一批補充耕地儲備項目約200公頃;息縣張陶鄉等鄉鎮土地復墾項目約380公頃。
2.5工期:60日歷天
2.6質量要求:合格
2.7驗收標準:按國家、省、市驗收規范及招、投標文件要求執行
2.8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分為四個標段
一標段:息縣彭店鄉大謝樓村等十一個村土地整治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
二標段:息縣臨河鄉張寨村等十五個村土地整治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
三標段:息縣2017年第一批補充耕地儲備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
四標段:息縣張陶鄉等鄉鎮土地復墾項目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
2.9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的土地清查、勘測、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3.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工程設計(農林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土地規劃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3.3項目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4企業近三年(2014年5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一項類似工程(土地整治范疇內)項目服務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同時提供合同原件);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6投標人可對以上四個標段進行投標,允許同時中四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6月30日至 2017 年7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時 00 分至 12 時 00 分,下午 13 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須攜帶法定代表人證書及法人身份證原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企業類似業績等資料到信陽市行政服務中心4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
注:1、以上所有材料須出示有效原件(要求可為復印件的除外)并加蓋投標企業公章的復印件一套;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2、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2017 年7月21日9時30 分,地點信陽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開標廳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招標網》、《信陽市政府采購網》和《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息縣國土資源局
聯系人:柳先生
電 話:0376-7635661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建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陽市新七大道中樂百花大廈
聯系人:楊先生
電 話:18737622225
監督單位:息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股
監督電話:0376-593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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