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
2016-06-28 15:13:51 來源:
采購項目描述:(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需求等)
1.內容:
(1)環境現狀分析與評價:評價當前深圳環境質量現狀,分析主要環境問題及成因:
(2)制約因素識別:識別深圳未來發展的主要資源環境制約因素,明確城市生態敏感區域;
(3)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識別深圳城市總體規劃實施對各項環境影響; (4)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從水、氣、聲、固體廢物、土壤、生態環境等方面,詳細分析評價城市總規實施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
(5)環境影響減緩對策與措施:綜合論證規劃方案的環境合理性和環境目標可達性,有針對性的提出減緩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各類環境影響的具體措施。
2.用途:(1)識別深圳市發展的資源生態環境制約因素;(2)預測與評價本輪總體規劃實施對區域生態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3)明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并及時有效地反饋到總體規劃方案中;(4)提出針對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緩解對策與措施。
3.數量:(1)《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環境影響說明;(2)《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中環境影響篇章。
4.簡要技術需求:
(1)環境影響分析依據
梳理區域及深圳市有規劃有關的法律法規、環境經濟與技術政策、產業政策和環境標準。
(2)現狀分析與評價
分析評價區域及深圳市當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和城市發展進程以及城市建設過程中面臨的主要生態環境問題;識別規劃期間城市發展面臨的主要資源、生態環境制約因素;明確規劃期內深圳市需要保護的生態環境敏感區域。
(3)規劃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與評價
梳理與分析規劃與相關政策、法規、上層次規劃在資源利用、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符合性;評價區域資源與環境承載能力對規劃實施的支撐狀況;評價規劃方案對區域生態環境要素的影響及其程度;評價規劃方案對深圳市主要環境敏感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性質與程度;綜合論證規劃方案的環境合理性和環境目標可達性。
(4)規劃調整建議和環境影響減緩對策與措施
針對規劃方案提出合理的優化調整建議并及時反饋到規劃方案中;對規劃方案可能產生的不良環境影響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減緩及造成的影響進行全面修復的對策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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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談判供應商名單:深圳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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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及相關說明:
1.項目的保密性:工作內容需要使用深圳市的環境監測數據、土地利用現狀和規劃等數據,如果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委托單位,存在一定泄密風險。
2.項目的應急性:本項目是《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的配套文件之一,屬報國家部委審查時的必備文件。按照總規編制工作的安排,需在總規成果初稿形成的3個月內完成。時間緊要求高,如公開招標,難以滿足進度要求。
3.項目工作內容具有復雜性、專門性、特殊性。主要體現在:①復雜性高:深圳大氣、水、土壤等環境問題的累積性、結構性、壓縮型特征使得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難度加大,各環境要素及區域影響互相交錯。②專業性強: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需按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及相關導則和技術方法開展,專業性強③特殊性:經過30多年的發展,深圳土地、資源、人口、環境四個“難以為繼”越發嚴重,所產生的環境問題與深圳的發展特點息息相關,課題承擔單位非常了解深圳環境現狀及問題,并能準確的判斷未來發展趨勢,才能有效的評價城市總體規劃帶來的各項環境影響。④持久性,需要能夠長期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的專業機構承擔項目工作。
4.項目供應商唯一:深圳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市環科院)是唯一能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主要理由如下:①市環科院致力于為政府環境管理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主持完成了深圳市大量的環境政策、環境規劃、環境標準、環境法規制定以及基礎環境科研工作,系統地積累深圳轄區30年生態環境方面基礎數據和資料,是我市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方面的主導力量,課題經驗豐富,專業配置齊全,業務能力突出;②市環科院是環保部(原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推薦單位名單之一,具備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技術能力;③市環科院完成了《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環境影響評價》、《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大空港地區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深圳市或重點發展區域的環境影響評價,以及《深圳市危險廢物處理及處置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深圳市能源發展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行業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具備豐富的環境影響評價經驗。④市環科院在實際工作中積累了多年深圳環境質量數據,基礎數據的使用已嚴格執行保密制度。⑤市環科院作為市人居環境委下屬事業單位,是我市環境科研領域的重要技術支撐單位,能夠為深圳總體規劃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供長期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綜上,鑒于項目的保密性,應急性,及工作內容的復雜性、專門性和特殊性,且供應商唯一,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的第二十一條第(一)、(二)、(四)款規定,項目擬通過單一來源方式產生供應商,供應商為深圳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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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期限:從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7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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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市海洋局)
地 址:深圳市紅荔西路8009號規劃大廈
聯系電話:0755-83949184 傳真:0755-83949197
監管部門:深圳市政府采購辦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9號
聯系電話:83938747 傳真:8393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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