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隨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及地下管廊建設專項規劃編制招標公告
2016-07-05 22:57:16 來源:
1.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依據隨州市財政局隨財采計[2016]496號文采購計劃下達函,隨州市立興造價工程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受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的委托,現對隨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及地下管廊建設專項規劃編制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服務周期:60 日歷天。
2.3質量標準: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46號)、《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建設部建規[1995]333號)、《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及國家、地方現行的規劃設計標準。
2.4招標范圍:以隨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及相關法定規劃為依據,結合城市空間結構、產業發展布局、基礎設施配套科學規劃城市地下管線及城市管線綜合管廊布局,正確確定地下管線及綜合管廊規劃參數,對地下管線綜合及綜合管廊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形成指導隨州市城市地下管線和綜合管廊建設管理的綱領性文件。通過對隨州市現狀及各市政管線需求進行分析,合理確定地下管線和綜合管廊的布局、規模、橫斷面等的規劃方案,估算投資規模,提出實施計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與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與稅務登記證書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證書、企業工商注冊地人民銀行核發的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并具備本次招標項目的編制能力。
3.3投標人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規劃編制甲級資質。
3.4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具備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的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3.5投標人應提供2014年度和2015年度二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的單位若有或應有,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并反應財務狀況良好。
3.6對參與投標的投標人,需出具單位注冊地區(縣)級及以上檢察機關開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對象: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規劃編制質量問題的,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時參加投標。
3.8 本次招標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或外商投資的企業參入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
4.1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5、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07月04日至2016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攜帶法人身份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或擬任項目負責人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到招標代理機構報名并提供以下有效原件資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證書副本與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與稅務登記證書副本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②企業資質證書副本;③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④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城市規劃師證書及身份證;⑤檢察機關開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⑥2014年度和2015年度二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的單位若有或應有,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提供上述原件的復印件一套(加蓋投標人公章并標注“與原件無誤”字樣)購買招標文件,上述資料不完整的或弄虛作假的,招標人不予接受其投標報名。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招標文件不采取郵購方式出售。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16年07月25日下午15時30分00秒,地址:招標代理機構。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隨州市城鄉規劃局
地 址:隨州市清河路28號 郵 編:441300
聯系人:肖先超 余廷墨 聯系電話:0722-3827877 15172760412
招標代理機構人:隨州市立興造價工程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隨州市沿河大道151號 郵 編:441300
聯 系 人:孫榮 電話及傳真:0722-3812555
201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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